德恒荣誉
2025年12月16日,合肥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正式发布《关于表彰“第三届合肥市破产管理人十大破产经典案例”的通报》。本次评选活动在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合肥市司法局的大力指导下,评选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专业”的原则,由专家评委围绕管理人履职勤勉程度、案件疑难复杂性、办理特色与创新性、法律效果与社会评价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与量化评分。经综合评选,北京德恒(合肥)律师事务所破产团队承办的安徽远鸿机械自动化有限公司清算转重整案、安徽佳仕龙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清算转重整案双双入选本届十大经典案例,在十大经典案例中独占其二,彰显了德恒合肥在企业挽救与破产法治实践中的专业能力与创新价值。
安徽远鸿机械自动化有限公司
【案情简介】
安徽远鸿机械自动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鸿公司”)系高新技术企业,因经营不善及对外担保导致资金链断裂。2022年2月22日,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其破产清算,并指定北京德恒(合肥)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管理人依托合肥中院破产案件一体化管理平台,以数字化方式高效推进程序。自进入清算至完成重整仅用时180天,债权人通过在线平台参与表决。重整计划获高票通过后,投资人支付全部资金,担保债权、职工债权、税款债权均获清偿,普通债权清偿率达14%,并成功延续原有业务、稳定就业。目前,重整计划已基本执行完毕,管理人正在进行期末审计工作。
【典型意义】
本案通过“科技赋能+云端重整”的创新模式,深度融合数字化手段与市场化机制,高效完成了从破产清算到成功重整的转换。该模式不仅通过全流程线上办理显著提升了审判效率、降低了程序成本,更以不足六个月的时间实现了担保债权全额清偿、职工债权足额偿付以及普通债权14%的较高清偿率,同时保全了企业核心业务与员工就业。这一实践构建了“周期短、回收率高、成本低”的可复制范例,生动诠释了破产审判在维护债权人权益、拯救困境企业、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重要价值。
安徽佳仕龙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案情简介】
安徽佳仕龙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佳仕龙公司”)成立于2007年,主营汽车零部件设计生产,曾为江淮汽车、长安汽车一级供应商。受疫情及内部股东矛盾影响,公司陷入债务危机。2024年5月,合肥铁路运输法院裁定受理其破产清算,并指定北京德恒(合肥)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管理人发现公司虽资不抵债,但其厂房、土地资产区位优势明显,具有较大重整价值。为此,管理人在清算阶段创新引入“预重整”思路,公开招募意向投资人。2024年9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清算转重整方案,法院于同年11月裁定重整。
在重整投资人确定环节,管理人采用“阳光遴选”模式:先由债权人会议通过重整计划草案,再通过阿里资产平台公开拍卖确定投资人。该模式成功引入战略投资人,显著提高了清偿比例,保障了职工权益,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典型意义】
本案中“阳光遴选”模式的创新实践,将公开透明的程序机制与市场化的竞价配置有机结合,有效破解了破产重整中程序公正与价值实现的核心难题。这一模式通过“先定计划、再拍资格”的路径确保了程序的公信力,并借助公开竞价实现了资产价值的最大化。它不仅为同类案件提供了可复制的操作范本,更为完善市场化、法治化的企业挽救机制和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重要的实践启示。
德恒合肥破产团队始终致力于通过专业、创新、高效的法律服务,助力困境企业重生,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与营商环境优化提供坚实的法治支撑。
上述两案件的牵头合伙人为本所主任胡正安律师,经办合伙人为陈浩律师。
附入选截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