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恒研究
从对年轻人的称呼
看律所文化建设
今日中午,与好友范孝银律师共进午餐。
期间畅聊律所管理,
大到律所议决行监管理制度,
小到前台地面卫生。
不成章法,但是自得其乐。
期间不知为何,
聊到了律所同事之间的相互称呼。
按照中国人的习惯,
很多时候年长者喜欢称呼年轻者“小X”,
如年长者称呼我“小孔”,
会显得较为亲切。
我说,在我们德恒合肥办公室,
很少有称呼“小赵”“小钱”“小李”,
这已经是一种约定俗成的做法。
遥想十六、七年以前,我刚刚入行。
当时律所只有我一个实习律师,
私下里师兄师姐们
自然称呼我为“小孔”的多。
某一天,我独自接待客户咨询。
虽然当时的我非常稚嫩,
但是仍然会努力提供最优质
最专业的解答,
让客户忽略我清秀的外表,
让客户忘记我其实是个新手。
接待的效果也不错,
客户虽然明知道我经验不足,
但是对我还是相当满意的。
当时的我非常高兴,
为了得到客户的认可高兴,
更为了我可以有几千块钱的收入而高兴。
正在形式一片大好的时候,
某位师兄推门而入,对我说:
小孔,等会帮我办个事
那一瞬间,气氛明显发生了变化。
我就像一个刚刚吹足的气球,
突然被人用针扎了一下,瞬间瘪了。
虽然后来并不影响客户对我的委托,
但是那一声“小孔”,
明显提醒了客户我这个“小孔”
是个刚入行的菜鸟。
过后不久的律所工作例会上,
我大着胆子涨红了脸,
结结巴巴地提议,
请求大家以后不要再称呼我“小孔”了,
这会严重影响我的气场和形象,
而且总会让我下意识想起小时候学过的
“小孔成像”
听我说完之后,大家都哈哈大笑。
同时,在该会议上大家一致决定,
以后要规范称呼
绝对不称呼“小孔”
不仅不称呼“小孔”
也不称呼“小王”“小李”“小X”。
从那次会议之后,
我们这个团队
从当时的安徽金晟律师事务所
到现在的北京德恒(合肥)律师事务所,
从十几个人到将近二百人,
几乎很少有人称呼另外的人“小X”。
对年长者,
我们称呼“X律师”、“X主任”、“老X”;
对比自己年轻者,
我们称呼“X律师”,
或者称呼全名,
或者称呼名字的后两个字。
如我们很多人会亲昵地
称呼我们最年轻的
事业合伙人田多雨为“多雨”。
当然,私下里称呼“X哥”“X姐”的
也非常普遍。
而在正式场合,
称呼也一定是正式的
“X主任”、“X书记”、“X律师”、“X主管”。
以前从没有仔细思考过这个问题,
今天的一通畅聊让我觉得,
同事间的相互称呼,
尤其是对年轻人的称呼,
也未尝不是我们律所文化建设的一个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