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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恒律师代理隆平高科、隆平种业植物新品种权实施许可合同、侵权两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第四批人民法院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文字:[大][中][小] 2024/3/22     浏览次数: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四批人民法院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共15件,德恒(成都)黄勇律师、德恒(长沙)刘智鹏律师、德恒(合肥)黄敏律师共同代理的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隆平种业有限公司与安徽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植物新品种权实施许可合同纠纷、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两案入选。

  

  

  

  本案诉讼双方均是国家种业头部企业,标的额巨大,社会关注度高,自发生以来即被新华社、中国经济周刊、新京报、凤凰网、澎湃新闻等多家媒体跟踪报道,被业界称为“中国种业知识产权第一大案”。案件在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后由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提级审理。本案案情复杂,争议巨大。作为隆平公司的代理人,德恒律师在全面了解案情的基础上,从配组的流程、许可的方式、条款的解释、行业惯例的适用、合同解除权的行使等方面进行深入分析,充分说理;在两天的庭审后,继续参与安徽高院、农业部、中国种子协会组织的多轮调解谈判。在德恒律师和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本着“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的理念,双方达成和解,分别撤回起诉,彻底解决宿怨,实现共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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